您好! 欢迎进入中卫市人民医院网站! 今天是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
健康指南

急诊服务热线:
0955-7012194
预约挂号服务热线:
0955-7037649
健康指南
您的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健康指南

孕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

阅读:45162 时间:2018-11-13 10:46

  孕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跟孕周有很大关系:

  1 、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——对胎儿基本没有影响。受精前用药觉大多数无影响;受精后2周内,如果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,会在着床前自然淘汰、流产,属安全期。

  2、妊娠3周到7周末——对药物最为敏感的时期。胎儿的中枢神经形成,心脏、眼睛、四肢等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,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,属“致畸高度敏感期”。受到药物的影响最大。

  3、妊娠8周到11周末——不可大意,也要注意药物。主要是手指、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,对药物产生的影响不像前三周那么大,但是用药时还是要慎重对待。

  4 、妊娠12周到15周末——对胎儿基本没有影响。药物引起异常的可能性较小,但这个时候外生殖器还未形成,因此对于激素的使用要特别注意。

  5、妊娠16周到分娩——对机能发育的影响。药物对胎儿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,但有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机能的发育。

  以下药物为早孕期(前3个月)禁忌用药:

  (1)应完全避免使用的药物:雄激素、雌激素、已烯雌酚、口服避孕药、孕酮,这些药物可使女胎儿男性化,男胎儿发育不良或死产、早产和腭裂等;促进蛋白 合成药物可有男性激素的致畸作用;秋水仙碱、环磷酰胺等可使染色体断裂;四环素类药物致骨及牙釉质发育不全;还有烟碱(包括吸烟)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。

  (2)仅在孕妇必需时才能使用的药物:苯丙胺类、抗癌药物、口服抗凝药、巴比妥酸盐类、卡马西平、氯霉素、氯喹、多粘菌素E、可的松类药物、氟哌啶醇、 卡那霉素、甲硝哒唑、萘啶酸、去甲阿密替林、苯妥因、扑癫酮、丙基硫氧嘧啶、奎尼丁、利血平、链霉素、噻嗪类利尿药、万古霉素、紫霉素等。以上药物对胎儿 有潜在损害,除此则应避免。

  (3)对胎儿可能产生损害的药物:抑酸药、阿司匹林、苯氧苯丙酸、速尿、庆大霉素、消炎痛、铁、锂、烟酰胺、口服降血糖药、磺胺甲基异恶唑、弱安定类药、甲氧苄氨嘧啶、大剂量维生素C和大剂量维生素D等。这些药物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。

  以下药物为怀孕中晚期(3个月之后)禁用药物:

  (1)口服抗凝药:可造成宫内出血、死胎及流产;(2)抗甲状腺药物:可造成胎儿甲状腺肿胀,甚至可引起新生儿窒息;(3)利血平和心得安:可造成胎儿 心动过缓,甚至在产后或产时发生新生儿循环障碍;(4)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:可损害胎儿第八对颅神经;(5)异烟肼:可发生新生儿脑病;(6)四环 素:可影响胎儿骨骼和牙龈发育;(7)吗啡成瘾性镇痛药:可使胎儿成瘾。


中卫市人民医院

版权所有:中卫市人民医院 Copyright @All Rights Reserved

地址: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 医院总值班电话:18909551120 宁ICP备2021002486号-1

百度统计:您是第12541554位浏览者

  • 扫码满意度调查
    快捷调查
  •  
  • 扫二维码 预约挂号
    当日挂号 门诊缴费